男女主角分别是霍清持叶清月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完整作品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》,由网络作家“忘尘酒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霍清持叶清月是穿越重生《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》中出场的关键人物,“忘尘酒”是该书原创作者,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:大队部的账面很难看。可把大队长和村长他们愁坏了。如今能挣一点是一点。“可那屋……你也是知道的。”大队长怕叶清月事后反悔,便把话说清楚:“你要是买下来,住进去害怕,村里也不会退钱给你的。”叶清月点头:“大队长,你放心吧,我不会后悔的。”“你为啥一定要买那屋?”这时,叶老头贼溜溜的声音响起。......
《完整作品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》精彩片段
前世,叶清月和叶向红被赶出叶家后,没有地方住。
村里看她们孤儿寡母可怜,便以极低的价格,将钟婆婆那屋卖给她们。
尽管破旧,起码也能遮风挡雨。
许多年后,叶清月衣锦还乡,看着旧屋满心怀念,便找来施工队,将旧屋翻新重建。
可没想到的是,重建过程中,在屋子的地下,挖到了一箱古董珍藏,价值不菲!
叶清月收到这箱古董后,并未私藏。
她先是想办法寻找钟婆婆的后人,得知对方数年前因病去世,也没子嗣后,才将古董捐赠给国家。
对此,叶清月心中一直留有遗憾。
钟婆婆是她在医学道路上的启蒙老师。
如果没有钟婆婆,就没有今天的她。
若是能早点找到钟婆婆的女儿,她或许还能救下对方,还了钟婆婆对她的恩情。
可惜那时没有如果。
如今却不一样了。
叶清月重生后,第一时间分家,如果按照正常发展,钟婆婆的屋子肯定与她无缘。
她只能主动购买,才能保住那箱古董。
待她再成长一些,找到钟婆婆的女儿,也能物归原主。
还了钟婆婆前世今生对她的恩情,弥补这份前世未了的遗憾。
“卖是能卖……”
大队长巴不得把那鬼屋卖出去,给大队部增添一笔营收。
今年收成不好,大队部的账面很难看。
可把大队长和村长他们愁坏了。
如今能挣一点是一点。
“可那屋……你也是知道的。”
大队长怕叶清月事后反悔,便把话说清楚:“你要是买下来,住进去害怕,村里也不会退钱给你的。”
叶清月点头:“大队长,你放心吧,我不会后悔的。”
“你为啥一定要买那屋?”
这时,叶老头贼溜溜的声音响起。
他总觉得哪里不对。
这丫头今天突然变得机灵,与平时截然不同,不会是撞了什么邪吧?
执着买钟婆婆那鬼屋,莫非叶清月是受了邪物的指点,知道里头有好东西?
对于叶老头的提问,叶清月并不意外。
她这没有血缘的爷爷,平时装得大度,骨子里却自私又贪婪。
“我有的选吗?”
叶清月淡淡道:“村里也没别的空屋了吧?就算有人家肯卖,我手里也没钱买好屋子。”
“可跟你们继续住在同一屋檐下,谁知道会不会发生像今天这样,我刚回家,就被叶卫星撞破了门,对我喊打喊杀的事?”
她说这话时,背着妇女主任和大队长,朝叶老头翻了个白眼。
哪还有先前的楚楚可怜?
叶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,好啊!这死丫头,果然都是演的!
外头那句“狐狸精”真没叫错人,这死丫头可不就精明得跟狐狸似的?
被叶清月激怒,叶老头也不再想钟婆婆那屋有没有宝贝的事了,只琢磨着,等以后给这不尊老的死丫头一个教训。
叶清月不理会气恼的叶老头,她扭头对大队长卖惨:“大队长,钟婆婆那屋没人愿意接手,想必以后也难卖,这价格上,可不可以……”
“当然可以。”
大队长也想把那屋子早点出手,他道:“那就二十块卖给你吧。”
钟婆婆那屋虽然阴森,可面积不算小,还有个带水井的院子。
二十块钱不算很低的价格,但也不高。
叶清月能接受这个价格,但一口答应下来,难免会被叶老头怀疑,便装作纠结的样子,准备磨一磨再应。
“王队长,二十块你是抢钱呐?”
可这时,妇女主任开口了,她也没客气:“就那破屋,买下来还得花钱翻修一下才能用,家具啥的估计早就烂了,想住进去不得买这买那?”
“清月丫头分家也才分了四十多块钱,你张口就要一半,还让不让人过日子了?”
妇女主任性格泼辣,说话也直白,她道:“十五块!不能再多了!”
大队长苦笑:“钱主任,那房子卖二十块真不算贵,我……”
“十五块!”
妇女主任很强势,她瞪了眼大队长,“老王,咱家也是个闺女,将心比心,别为难人家闺女。”
“芸芸,这是在办正事呢,你咋提私事了?”
大队长看着自己媳妇,话说到这份上,他也没辙了,只得点头:“哎,好吧,那就十五块。”
钱芸满意地点头,冲叶清月笑道:“清月丫头,这个价已经很低了,你放心买吧,婶今晚就给你找人修房子,保证你家明天就能搬进去住。”
“钱婶婶,谢谢您。”
叶清月是发自内心的感激,“我现在就付钱。”
说完,她朝叶老头伸出手,“爷爷,给钱。”
叶老头愣了一下,才反应过来,他瞪大眼睛:“你买房子,我出钱?!做啥美梦呢!”
叶清月理所当然地说道:“我买房出去住,不跟你们分房子,你不得补偿?”
叶老头也不接话,他当然不想补偿,谁出这钱谁是傻子!
“好吧,既然爷爷你不想补偿,只愿意给我分房的话……”
叶清月开口,似乎是妥协了。
可她话锋一转,对钱芸说道:“钱婶婶,修屋子要是差砖差瓦了,直接来我家拆走。”
“你说啥?!”
钱芸还没回答,叶老头跳脚了:“你凭啥拆我房子?”
叶清月一脸无辜:“你不是把那屋分给我家了吗?既然是我家的东西,我当然是想拆就拆了。”
叶老头呆住了,还能这样?
钱芸和大队长见此,在旁边忍不住笑出了声。
原本还担心叶清月吃亏。
现在看来,这丫头还是有点小聪明的。
精准地抓住了叶老头的痛脚。
“不行!那是我的房子,你不能拆!”
叶老头开始耍无赖了。
“不让我拆可以,给钱。”
叶清月掌心朝上托了托,笑眯眯地看着叶老头:“补偿我房子的钱,我就不分房了。”
叶老头:“……”
他深呼吸几次,还是妥协了。
谁让钱芸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呢?
钱芸和大队长又是一个被窝的,她帮叶清月,大队长自然也站他那边。
叶老头很是憋屈地掏出十五块,递给叶清月。
他捏钱的力度有点大,叶清月用力地把钱从他手里抽出来。
在叶老头红红的视线中,叶清月将这笔钱交给了大队长。
大队长收下钱,表示明天一早,等人上班了,就给她办理买房手续。
钱芸也在一旁写好了分家文书,就等叶清月和叶老头签字了。
叶老头沉着脸签下自己的名字,心在滴血。
叶清月拿过文书好好看了一遍,抬头说道:“钱婶婶,东西还没分完了,我不能签字。”
钱芸一脸疑惑。
叶老头心里一紧,想到了什么,他嚷道:“我几十年的家当都被你分走三分之一了!你这死丫头,别得了便宜还卖乖!赶紧签字!”
他表面强势,其实心里虚的不行。
叶清月为啥会说东西没分完?
难道她惦记着那个?
“爷爷。”
这时,叶清月的声音幽幽响起,打碎了叶老头心中最后一点侥幸:“是啊,你的家当分好了,可我爹的东西,你是一点没分啊。”
“我爹为抗洪而死,他的抚恤金都被你拿了吧?”
“那笔抚恤金,是我家的!”
叶老头一毛钱都别想拿走!
叶正华一听叶老头的话,顿时大惊失色,酒全醒了:“爹,谁敢抢你钱?”
他憨厚的脸上,多了几分狠辣。
叶老头咬牙切齿:“叶清月。”
叶正华还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谁?”
“叶清月。”
叶老头恨声道:“那死丫头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指点过,突然就变精了,一回来就说要分家,大队长和妇女主任也是对糊涂的,居然站在她那边,帮着她分我的东西,抢我的棺材本……”
他越说越气,想到那三百块钱,眼角都湿润了。
叶正华错愕,他居然没听错,真是叶清月!
那个和她爹一样,性格内向,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丫头?
陈玉兰见丈夫一脸茫然,便拉着他坐下,简单给他讲了前因后果。
叶正华听完,勃然大怒:“她真是胆子肥了!居然敢拿那三百块?”
尽管那是叶勇英勇牺牲换来的抚恤金,可在叶家人眼里,那三百块是他们的,跟叶清月一家没半毛钱关系!
当初要不是叶老头和李婆婆结婚,把叶勇那拖油瓶养大,能有今天?
所以这钱,该给他们!
“现在说啥都没用了。”
叶老头抹了把辛酸泪,“大队长和妇女主任都帮着她呢。”
眼下这情况,他们是没法把钱抢回来了。
要不然,又得被大队长扣“贪污国家财产”的帽子。
叶清月去拿钱时,大队长还板着脸说,如果他去抢那三百块钱,得坐几十年牢,甚至吃花生米!
“那狐狸精也不是个安分的,三百块到她手里,估计不消一年就能花光……”
叶老头越想越心痛。
“爹,咱们明面上是没法做啥,可不代表暗地里不能啊。”
叶正华眼珠一转,有了主意。
“你的意思是?”叶老头眼前一亮。
他一直很疼叶正华,可不仅仅因为这是自己亲儿子。
最重要的是,叶正华从小就孝顺,脑子灵光会来事,给家里带来不少好处。
“大嫂今天在厂里加班,干了很多活,那狐狸精折腾一天,估计也累了,小病秧子更别提,白天都没精神,熬不了夜。”
叶正华分析着情况,总结道:“她们现在肯定睡得跟死猪一样,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……把钱偷回来!”
“可她家丢了钱,肯定会找上咱家吧?”
李婆婆胆子小,听了这话很害怕,偷鸡摸狗可是要坐牢的!
叶正华瞥了自家老娘一眼,掩饰心中不屑,说道:“娘,你也不想想,村里人都知道她们刚分家,手里捏着钱,大队长能保证是咱家偷的?”
只要办事小心,不留证据,派出所那边也不能抓人吧?
李婆婆还是害怕。
叶老头却来了精神:“这主意好!现在已经是深夜,村里其他人家估计也睡了。”
叶正华与叶老头相视一笑:“是最好的时机。”
……
叶清月睡着了。
又醒了。
无它,蚊子作祟。
这从侏罗纪就存在,对生态圈毫无作用的害虫,简直是祸害遗亿年!
而且现在是1978年,华国内仍有部分地区疟疾肆虐。
而蚊子,就是传播疟疾的媒介。
七十年代初期,叶清月还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,那年是疟疾爆发的高峰期,全国有两千四百万人发病。
直到1971年,女科学家屠女士从青蒿素中发现抗疟有效提取物,国内乃至全世界疟疾肆虐的情况,才慢慢好转。
为了控制疟疾传播,国内还建立了区域疟疾联防联控机制。
那时,全国上下,没有人不在喝抗疟的药物。
想到被喝药支配的恐惧,叶清月忍着困意爬起来,去外头找了些艾草,拿火柴点燃,在屋子里熏了熏,又将剩下铺在床边。
耳边没了蚊子嗡嗡的吵闹,叶清月这才放心躺回床上。
眼皮正打架,下一秒就要睡着时,叶清月忽然听见门口传来异响。
“啪嗒、啪嗒……”
很细微的声音,像是有人想从外把门撬开。
叶清月一下子就清醒了。
“姐,外头有人。”
旁边,叶枫小声说道。
他睡眠很浅,在叶清月拿艾草熏屋子的时候,就醒了。
“我也听到了。”
叶清月眯起眼,会是谁呢?
她们刚分家,村里人知道她们手里有钱,平日里那些小混混,老赖子,估计都起了心思。
不过最有可能的,还是叶老头一家。
叶清月心里有了想法,低声问道:“阿枫,家里的针线在哪个包里?”
“我去拿。”
叶枫蹑手蹑脚地翻开包裹,很快将一根针递给叶清月,“姐,这有啥用?我帮你把菜刀也拿来吧?”
叶清月借着月光,看了眼弟弟斯斯文文的小白脸,心里忍不住嘀咕,小老弟,你这思想很危险啊。
“菜刀没这个好使。”
叶清月摁住了蠢蠢欲动的老弟,“你在屋里等着,免得误伤。”
说完,叶清月捏着针,往大门摸去。
钟婆婆家的门外可以用锁锁住,里面却只有门栓。
这样的结构,对于一些偷鸡摸狗的老手来说,很容易解决。
只要拿块薄铁片,从门缝里把门栓挑起来,门就开了。
叶清月住进来时,就发现了这一问题,所以拿布条把门栓绑住了,还往布条上浇了水,拿刀片都难划开。
以至于门外那个想撬门的人,挑了半天的门栓,都没挑起来。
叶清月眯眼看着从门缝里伸进来的铁片,悄无声息地解开了布条。
“啪嗒。”
门外的人终于挑起了门栓。
叶清月听到外头的人松了口气。
声音很熟悉。
“叶正华。”
叶清月在心里念出了这个名字,手里捏紧了针。
原来是他。
那自己下狠手,也没心理负担了。
“吱呀……”
年久失修的门,发出细微的摩擦声。
门外的人也很谨慎,很慢很慢才推开了门。
“妈的,累死老子了。”
叶正华终于将门推出一个可以让他进去的口子,抱怨一句后,将脚跨入门内。
可他大腿才伸进去,突然感觉刺痛了一下。
难道是挂到木刺了?
叶正华想着,起先没在意。
可等他的脚刚落地,突然感觉腿麻了。
接着,一股撕扯的刺痛,从他的脚底心一直蔓延到了大腿根。
“啊!”
叶正华没忍住,惨叫一声。
“是谁?!”
屋里,传来叶向红的喝声。
叶正华大惊,连忙收起腿,一瘸一拐朝家的方向跑去。
妈的,啥情况啊?咋回事啊?!
他的腿……
好痛啊!
里面的筋,像是要被撕裂了!
————
小科普:
有关女主角妈妈叶向红的“神经病”称呼。
其实严格来说,叶向红的病,并不属于“神经病”,而是“精神病”。
所谓神经病,是指的神经出了问题,而精神病,则是心理出现问题。
撇开各种细节和讲究,粗暴一点来看待两者的差别:
神经病是肉体问题。
精神病是心理问题。
大众骂人“神经病”的时候,其实是错误用法,骂“精神病”更为准确,但我猜是前者更顺口,所以大部分人习惯用前者。
考虑过后,我写村民与配角骂叶向红时,选用了“神经病”这个称呼,而不是更为严谨的“精神病”。
因为在生活中,大部分其实都是用“神经病”来骂人脑子有问题,是疯子的,用精神病的比较少。
其实也有考虑要不要用“疯子”,替换掉简介里的“神经病”。
但“疯子”这个词,程度又太严重。
容易让还没看书的读者误解叶向红疯疯癫癫,从而在看到正文,发现叶向红表现比较正常的时候,觉得文不对题,作者在诈骗。
最后综合考虑,还是觉得“神经病”更为恰当,比较生活化。
不过这篇文的女主,毕竟是医生,我想在这些方面更严谨一些,所以考虑再三,还是写个小科普比较好。
希望大家能理解_(:з)∠)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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